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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夏都、韩城、梁北、钧台...
9月30日禹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征地公告及补偿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禹州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禹征补告【2021】16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决定征收夏都街道南关社区和韩城街道前屯社区、光明社区、钧台街道花园社区、梁北镇梁北社区、砖桥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禹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褚河镇人民政府共同拟订了《禹州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1#地拟征收土地位于夏都街道南关社区,东邻三官冢路、南邻禹州市201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6#地、西邻南关社区、北邻华夏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夏都街道南关社区一组。
2#地拟征收土地位于夏都街道南关社区,东邻东方少儿艺术幼儿园、南邻华夏大道、西邻先锋路、北邻南关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夏都街道南关社区一组、三组。
3#地拟征收土地位于夏都街道南关社区,东邻南关社区、南邻南关社区、西邻金色港湾生态园、北邻华夏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夏都街道南关社区四组、十组。
4#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韩城街道前屯社区,东邻前屯社区、南邻前屯社、西邻园区大道、北邻颍北大道延伸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韩城街道前屯社区一组。
6#地拟征收土地位于梁北镇砖桥村,东邻颍川路、南邻南环路、西邻砖桥村、北邻清真寺大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北镇砖桥四组。
7#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韩城街道光明社区,东邻四角堂街、南邻孙家拐街、西邻光明街、北邻西大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韩城街道光明社区集体。
8#地拟征收土地位于梁北镇梁北村,东邻中陶大道、南邻梁北村、西邻振兴路、北邻规划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北镇梁北村村集体。
9#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钧台街道花园社区,东邻许昌光耀置业有限公司、南邻鸿发路、西邻花园社区、北邻大学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钧台街道花园社区五组。
2
拟征收土地地类、
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总面积24.392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2.5960公顷(耕地面积22.5960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依据许政(2016)6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安置意见
按照《河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2594.1530万元拨付至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财政账户,夏都街道南关社区和韩城街道前屯社区、光明社区、钧台街道花园社区、梁北镇梁北社区、砖桥村按照村民议事规定分别召开村民大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监督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上述费用具体落实到位。
(二)社保安置:禹州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的66万元/公顷标准,筹集社保费用共计1609.9116万元。由市财政部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相关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补贴对象后,及时办理补贴和支付手续。
(三)用工安置:由市人社部门协同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对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地单位,在招工时优先录用,按照技能培训情况从事相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理就业,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4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委会公示栏内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为30日,并在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予以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现场清点登记为准。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同放弃听证。无异议的,将由市政府委托的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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