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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古城法庭:55000元,履行!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08-09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李庭长,麻烦你和对方打个电话,我一会就去法庭履行剩余款项”。8月9日,古城法庭成功见证当事人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履行完毕,双方互谅互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023年5月,被告王某因家庭生活急需资金,向原告杨某借款,后向杨某出具借条60000元,承诺一周后还款。履行期限到期后,杨某多次找到王某,要求其还款,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无奈之下,杨某向禹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按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禹州古城法庭:55000元,履行!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古城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王某,王某电话一直处于关机中。为了打破案件僵局,古城法庭工作人员联系王某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早已不在本村居住,常年在城区居住,并提供了王某在城区的住址。来到王某在城区的家中,王某感到很诧异,工作人员向其耐心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的等法律文书。

开庭前,古城法庭李钊庭长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对本金数额有着很大的分歧。为了不使案件陷入僵局,李钊庭长宣布开庭,通过开庭查明王某仅收到杨某55000元,但出具了60000元的借条。

在了解了这一案件事实后,李钊庭长在开庭结束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杨某认为借条是王某自愿出具的,就应当按照60000元进行偿还。王某也向法庭表达自己愿意偿还,但近期资金紧张,需要一定的还款期限。

李钊庭长从法、理、情三方面出发,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于当天偿还杨某35000元,剩余20000元于8月12日前偿还完毕。协议达成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来源: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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