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许禹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2号: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禹州市建业桂园小区)被禹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4000元。
违法事实:2025年6月1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陈军亮、何佳钦对位于禹州市钧台街道祥云大道与轩辕路西南侧的由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管理的禹州市建业桂园小区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有1人持有中级资格证上岗,且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属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 份、现场照片2张和询问笔录2份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禹州市建业桂园小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编辑者:wanglo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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